(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多太多,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减少;若比造成的损失少太多,则可申请增加。判断是否“过分”,一般看是否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赔偿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要收集证据证明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