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信用卡诈骗累计金额计算分不同情况。使用伪造、作废卡或冒用他人卡诈骗,按实际骗取数额算,多次未处理则累计;恶意透支按立案时未还本金算,不包含银行收费,立案前还清息且情节轻可不追刑责,多次恶意透支符合要件应累计金额。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时,以实际骗取数额为准,这是因为诈骗的本质是使被害人遭受实际损失,多次未处理累计计算能全面考量行为人的危害程度。而恶意透支以立案时未还本金计算,排除银行收费,是为了准确界定犯罪数额,避免不合理扩大打击范围。若在立案前还清息且情节显著轻微不追刑责,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多次恶意透支累计金额,是因为每次透支行为都对金融秩序造成破坏。如果对信用卡诈骗累计金额计算还有疑问,或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