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不存在上述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父亲想要争取2岁以内孩子抚养权较难,可尽量与母亲协商轮流抚养等方式增加陪伴孩子时间。
(二)若母亲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父亲可收集相关病历等证据,请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三)若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留存母亲不履行抚养责任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孩子。
(四)若存在其他子女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原因,父亲需明确具体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据,以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