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酒驾驶发生事故后,若涉及人员抢救,应及时联系交强险保险公司,让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后续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若仅涉及财产损失,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二)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同样先联系交强险垫付医疗费用,之后保险公司会向致害人追偿;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商业险无论是饮酒驾驶还是醉酒驾驶,一般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理赔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交强险各限额的具体规定数值来确定赔偿额度,不能认为有统一理赔标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