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虽25万已归还,但仍涉嫌挪用公款罪,通常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不过因案发前归还可从轻处罚。
(二)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且情节一般,同样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归还情节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轻。
(三)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可在上述量刑基础上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