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变更抚养权,需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诊断证明、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若子女已满八周岁,要让子女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若要撤销监护人资格,需准备能证明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使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行为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前款规定的个人和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