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儿子要准备好起诉状,同时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的相关材料。
(二)提交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三)接受调解: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要积极参与。
(四)应对判决:若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会判离,若认为未破裂则可能判不准离。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上诉。
(五)再次起诉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