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她很难背着您卖掉该房屋,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以下为您具体分析:
正常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和您老婆对该房屋属于共同共有,她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会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通常需要产权人全部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所以正常流程下,她无法背着您卖掉房子。
特殊情形
1. 获得您的授权委托 :如果她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拿到了您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委托书经过了公证,那么她就有可能凭借这份委托书以您的名义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2. 不动产登记存在漏洞 :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如果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出现失误,没有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和程序,也可能导致她背着您完成房屋的过户交易。
3. 善意取得 :若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该房屋,并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且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那么即便您不知情,该房屋买卖行为也可能被认定有效,您只能向您老婆主张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