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是婚前男方首付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女方可在离婚时收集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以此要求男方给予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二)若婚前双方共同贷款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先协商分割方案,签订书面协议。若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出资等情况判决。
(三)若婚后贷款购房,离婚时双方可先就房产分割和债务承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通常会平均分割房产,未还清贷款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四)若房产是女方婚前首付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可收集共同还贷证据,要求女方给予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