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人身损害后,尽快与对方沟通,启动调解程序,留存好相关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二)若调解过程不顺利,感觉无法达成一致,不要拖延,及时咨询律师,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整个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能证明人身损害事实、损害程度、因果关系以及赔偿金额等方面的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事故现场照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