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标准: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要及时关注当地司法机关确定并报两高备案的借款型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
(二)综合判断:认定借款型诈骗罪不能仅看金额,还要考量行为人借款时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等事实。
(三)收集证据:如果涉及可能的借款型诈骗,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行为人借款目的、资金流向等方面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