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申请财产保全被冻结时,被申请人可提供与保全财产等值的担保,以促使法院裁定解除冻结;若申请人在法定期间未起诉或仲裁,等待法院自动解除。
(二)执行阶段被冻结,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法院会及时解除冻结。
(三)若冻结期限届满且未办理续冻手续,冻结会自动解除。
(四)当事人可主动向法院提交解除冻结申请,详细说明解除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审核符合条件后,会作出解除裁定,再由相关单位办理解除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债务已经清偿的;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