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有法定优先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债权、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时按比例分配。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的法定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前者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后者是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负担的债务;接着是职工债权,包含工资、补助、保险费用及补偿金等;再是除特定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就按比例分配。这样的规定能确保破产程序公平有序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公司破产债务清偿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