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洗钱85万,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可争取从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洗钱所得及收益主动退还,表明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会酌情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