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起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法定的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能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自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内容会被纳入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2)若双方无法协商,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探望权作出判决,保障不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利。
(3)当直接抚养方拒绝协助行使探望权时,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但不会对子女的人身和探望行为强制执行。
(4)若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直接抚养方可申请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除后,再恢复探望。
提醒:
在处理探望权问题时,双方应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