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全损:明确保险金额和月折旧率,用保险金额减去车辆使用月数乘以月折旧率得出的折旧金额,即为赔偿金额。
(二)车辆部分受损:先确定实际修复费用,若低于或等于保险金额,按实际修复费用赔付;若高于保险金额,则按保险金额赔付。
(三)车辆有残值:需与保险公司协商残值归属,赔偿金额会扣除相应残值。
(四)被保险人有责任:算出上述情况的赔偿金额后,再乘以(1-免赔率)得出最终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