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哺乳期协议离婚,要提前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在冷静期内,双方应慎重考虑离婚决定,若有一方反悔,要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切勿错过时间,否则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