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积极争取抚养权,利用法律原则上的支持。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母亲可收集近亲属愿意提供帮助的证据,证明自己能保障孩子成长;同时收集父亲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严重疾病诊断书、不良嗜好相关证明等。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母亲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并留存相关沟通记录等。
(四)母亲可先与父亲友好协商孩子抚养权问题,若协商无果,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