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应主动、及时地将抢劫的8万元全部退还,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展现悔罪表现。如有其他立功行为,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也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线索。
(二)对于受害者,要保留好与被抢劫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的物品、监控视频等,以便在司法程序中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