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事诉讼中,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伪造、毁灭重要证据,不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手段阻止证人作证,也不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二)当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要积极履行裁判内容,若确实无能力履行,应及时与法院和对方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