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险理赔:准备保险单、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受损财产照片。若有第三方责任,准备向责任方追偿的相关文件。
(二)人身险理赔:准备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费用清单。意外事故伤害需意外事故证明,身故理赔需死亡证明、销户证明。
(三)车险理赔:提交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修理发票。
(四)出险后及时联系人保客服,按指引准备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