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范围,涵盖被盗财物本身价值和因财物被盗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二)明确赔偿标准,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按证明认定被盗财物价值;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认定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三)对于无法追回的被盗财物,按上述方法确定价值赔偿。
(四)犯罪嫌疑人需赔偿因盗窃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但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赔偿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