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离婚,在双方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协议离婚,提前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避免在冷静期内出现反悔或其他纠纷。
(二)若无法协议离婚而选择诉讼离婚,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除出轨证据外,还可收集双方分居、家庭暴力等方面的证据,增加一次诉讼就判决离婚的概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