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务必提前准备好担保,如保证金、房产抵押、保函等,避免因未提供担保被法院裁定驳回申请。
(二)进行诉讼中财产保全,要了解法院会依据案件事实清晰度、胜诉可能性等决定是否责令提供担保及担保数额,提前评估自身情况并准备好相应担保。
(三)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保证金、房产抵押、保函等方式中挑选最适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