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多年后离婚且不存在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给付方不应再要求返还彩礼,应理性对待婚姻财产分割问题。
(二)若给付方认为存在婚前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情况而要求返还彩礼,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双方可以就彩礼问题进行友好协商,避免因财产纠纷引发更大的矛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