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部分内容可变更。离婚事实不可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在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变更;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情形时可变更。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一旦办理手续即成为既定事实,无法通过变更离婚协议来改变。对于财产分割协议,若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法院经审理,若未发现此类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当然,双方协商一致也能自行变更财产分割等内容。子女抚养问题上,双方能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出现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法定情形,一方可起诉要求变更。如果在离婚协议变更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