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变更: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详细写明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关键内容,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这样能和平解决抚养权变更问题,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二)诉讼变更: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提前准备对方无抚养能力的证据,像经济困难证明、严重疾病或伤残诊断证明等。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孩子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核心,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进行判决。只要能证明对方无抚养能力且己方抚养更有利,法院大概率支持变更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