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可先要求超市退款,接着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偿。
(二)若商品仅过期未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依据消法要求超市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三)消费者要保留好购物凭证等证据,先和超市协商赔偿事宜。
(四)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等部门投诉,也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