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签订赠与协议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赠与有效,房产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受赠方,这种情况下受赠方无需担心房产归属问题,可正常拥有该房产。
(二)签订协议但未过户,赠与人一般可在过户前撤销赠与,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受赠方遇到这种情况,若协议属于不可撤销情形,可要求赠与人继续履行。
(三)协议附条件的,需关注条件是否成就来确定效力。若以结婚为条件,结婚后赠与生效,离婚时按约定处理房产,双方应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