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二)若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应准备好医疗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
(三)权益受损方需向法院提起婚内财产分割之诉,提交上述收集的证据,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
(四)在离婚诉讼中若对财产分割有争议,主张对隐藏、转移等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时,同样要提供充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