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案:在对方第二天找来时,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清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等信息。
(二)如实陈述: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如实讲述事故的真实情况,不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
(三)积极配合: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