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证据:及时收集和保留与事故相关的各类票据,如医疗费用发票、交通票据等,这是确定实际损失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若有不足,再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赔偿,若还有缺口则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确定赔偿比例: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确定具体的赔偿比例。
(四)协商或诉讼:结合实际损失,尝试与对方协商赔偿数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