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等待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一般后车追尾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二)赔偿时,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约定在三者险范围内赔偿。
(三)赔偿项目涵盖车辆维修、施救等直接损失,营运货车还有合理停运损失等间接损失。
(四)双方对赔偿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受损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责任划分和实际损失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