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属男方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仅付首付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判决不动产归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后男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若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可视作对男方个人的赠与,这体现了对出资方意愿的尊重,所以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男方父母仅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基于保障不动产登记方权益等因素,可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但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遇到此类房产纠纷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