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若想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需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协议内容要体现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若出现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或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病历、学校收费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以子女名义向未直接抚养方要求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