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1岁半宝宝抚养权,若无特殊情况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母亲若想争取,可证明自己有稳定的生活环境、经济来源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二)若母亲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父亲想争取抚养权,要收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相关证据。
(三)父母双方可友好协商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四)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教育背景、居住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