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刑事案件在派出所立案需具备两个关键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即要有一定证据证明存在危害社会且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客观行为,主观臆测和虚构的情况不符合要求。
(2)二是需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依据刑法规定,该犯罪行为要受到刑事处罚,不过要排除法律规定不予追究的情形,像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等。
(3)派出所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就会立案;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予立案,并且会将不立案原因告知控告人。
提醒:
控告人若对不立案决定有异议,可进一步咨询了解救济途径。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作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