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男方婚前由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全资登记男方名下为男方个人财产;付首付登记男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男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登记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男方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不同情形有明确界定。父母全资购房且登记在男方名下,该房产从购买时间及登记情况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若父母仅付首付并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形成的价值,所以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要对女方进行补偿。而当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时,通常会被认定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在房产归属等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