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要明确赔偿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二)计算各项赔偿金额。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个月总额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六十周岁以下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后果等因素确定。
(三)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事故发生地、死者及家属具体情况等确定最终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