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等情况,债权人或相关利益人发现后,应及时收集公司隐匿财产、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若公司是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申请执行人要积极调查公司财产线索,发现隐匿转移迹象及时告知执行法院,配合法院收集证据,推动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公司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