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持冷静,不惊扰激怒巨蟒,保障自身安全。避免因刺激巨蟒导致其攻击,引发危险。
(二)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联系当地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准确告知巨蟒出现的具体位置和情况。
(三)在专业人员到达前,与巨蟒保持安全距离,不擅自驱赶或捕捉。野生蟒类多为国家保护动物,自行处理易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居民发现巨蟒不擅自处理,避免触犯相关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