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若无母亲不宜抚养的情况,可优先争取母亲直接抚养孩子。若母亲存在如患有严重疾病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争取抚养权。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要积极展示自身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方面的优势,以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平时注重与孩子良好沟通。
(四)若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