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考虑到不动产买卖合同是婚前签订、首付款是个人财产支付且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所以法院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将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自然作为其个人债务。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房屋存在增值,所以登记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计算补偿数额通常以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比例结合房屋增值情况。若遇到此类复杂的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