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承揽过程中人身损害责任认定需区分主体,承揽人自身受损,定作人一般无责,有过错则担责;承揽人致第三人损害,通常承揽人担责,定作人有过错也需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承揽关系里,承揽人以自身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当承揽人造成自身损害时,定作人一般无需赔偿,但如果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选任方面存在过错,像明知承揽人无相关资质仍选任,或者指示存在明显错误等,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承揽人造成第三人损害,通常由承揽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定作人有上述过错时,也要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认定责任时,要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定作人的过错及程度,进而确定双方责任分担。若遇到承揽过程中人身损害责任认定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