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父亲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母亲有严重疾病、不良生活习惯等,以证明自己抚养更合适。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亲若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优先情形,要提供相应的手术证明、生活照、邻居证言等材料,来证明自身优势。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亲可与孩子多沟通,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并留存相关沟通记录。
(四)父亲要全面收集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及能证明孩子生活环境稳定性的证据,如孩子熟悉的学校、社区等情况。可以先尝试与母亲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方式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