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抚养妻子前夫孩子,若形成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权利义务同生父母子女;不想继续抚养,婚姻存续时需协商,离婚时未形成关系则无抚养义务,形成的由法院判决;孩子生父有法定抚养义务,不履行可依法追讨抚养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自愿长期抚养妻子前夫孩子并共同生活,形成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就等同于生父母子女关系,这意味着继父母有抚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继子女成年后对继父母也有赡养义务。若不想继续抚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和妻子协商处理。离婚时,若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若已形成,法院会综合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是否继续由继父母抚养。另外,孩子的生父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若生父不履行该义务,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您在处理此类抚养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