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通常“谁主张,谁举证”,由患者举证医疗机构过错及因果关系,但特定情形下举证责任转移给医疗机构。
法律解析:
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正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需患者来承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和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不过,当患者有证据证明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纠纷相关病历资料,或者有遗失、伪造、篡改、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时,依据《民法典》就会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医疗机构要证明自己无过错,不然就得进行赔偿。这样规定是为了平衡医患双方的举证能力,更好地保护患者权益。若遇到复杂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来咨询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