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2万,在案发前全部退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或用于非法活动,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较轻,可能在拘役或一年左右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甚至有适用缓刑可能。
(二)若员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12万,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全部退还可作为从轻情节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