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对离婚达成一致意愿,不存在胁迫等情况。
(二)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包括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
(三)协商好财产分割事项,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
(四)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五)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