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鉴于数额巨大,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可收集自身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的证据,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挪用资金超三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后及时归还,且情节较轻,可积极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幅度内量刑。同时,证明自己归还资金的积极态度和对公司未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